2026年度电力交易签约工作已陆续在全国各地启动,零售签约作为年度批发市场开市前的关键环节,直接决定售电公司未来一年的交易电量基本盘,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 作者:欣言)
然而,广东、安徽、江苏等地区出现售电公司报价显著低于政策预期甚至突破价格下限的现象。这股低价竞争浪潮不仅引发业内对市场健康发展的深切忧虑,更分化出截然不同的认知分歧。如何破解低价迷局、推动市场回归理性,成为当前电力零售市场亟待解决的核心命题。
一、 现象透视 —— 低价竞争蔓延与调控路径
作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先锋阵地,广东电力零售市场近期陷入“政策调控与市场博弈”的深度角力,其批零价差新政尤引行业热议。
广东:批零价差新政剑指低价乱象
11月19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电力零售市场交易结算有关事项意见的函(广东交易函〔2025〕11号)(原文已附文章末尾),文件直指售电公司的核心盈利模式——批零价差,提出建立售电公司超额收益分享机制,此举将对于当前普遍存在的、以“退补返利”为噱头的低价营销乱象,无疑是一记重拳。
文件提到,自2026年起,拟对各售电公司月度平均度电批零差价高于差价收益上限0.01元/千瓦时的部分,按照1:9比例由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分享。此外,增加售电公司运营信息披露,按月公布“批零价差最大30家”和“固定价格均价最高30家”售电公司名单,并建立零售合同签订动态监测与提醒机制,防止用户因信息不对称而误签高价合同。
目前,河南、陕西、安徽、江西、四川等地区发布了限价政策,对比河南提出的3厘/度,广东限价1分虽不是最低,但是1:9的分成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地区的“2:8”“5:5”比例,更进一步体现政策向用户端倾斜。
设置限制批零价差的政策,旨在平衡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之间的利益关系,压缩售电公司的套利空间,从源头上引导售电公司回归理性报价,促进市场的健康竞争。同时,这一政策也传递出一个明确而有力的市场信号:任何投机取巧、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都将无处遁形。
广东此番设置批零价差政策并非毫无缘由,日前广东零售市场出现了售电公司报价显著低于政策预期甚至突破价格下限的现象。根据《广东电力市场2026年交易关键机制和参数》,零售合同“固定价格+联动价格”模式中,固定价格下限为0.372元/千瓦时,该标准源于当地燃煤基准价0.453元/千瓦时向下浮动20%,本意是为规范市场价格,保障市场稳定运行。
但实际交易中,这一“地板价”屡屡被突破。在广东电力市场,部分售电公司实际报价远低于0.372元/千瓦时这一所谓的“地板价”,0.35+元/千瓦时的报价屡见不鲜,甚至出现0.34元/千瓦时以下的价格。
针对低价竞争愈演愈烈的态势,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暂时关闭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在交易平台上签订零售合同退补补充协议的功能,为后续的政策调整和市场规范争取时间。
广东电力零售市场的低价竞争并非个例,从华东到华南,多个电力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均出现类似现象,不同区域的报价套路与监管应对呈现差异化特征。
安徽:“隐蔽性低价陷阱”与刚性管控出台
安徽电力市场率先暴露的是“隐蔽性低价陷阱”。据安徽某售电业务人员透露,部分售电公司以0.34元/千瓦时的超低固定价为噱头吸引用户,实则该固定价对应的电量比例仅占1%,剩余99%电量需按市场高价结算,用户看似享受低价优惠,实则承担极高的潜在风险。
11月7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6年电力零售代理合同征求意见稿,推出三项核心管控措施:
一是明确固定价格套餐电量比例不得超过50%,这意味着售电公司不能再将全部电量锁定固定价,必须与市场联动进行套餐组合签约;
二是售电公司的利润需要向客户传导,当用户结算均价高于当月全体售电公司批发侧结算均价的105%,或绿电环境价值高于已执行月份均价的110%时,交易中心将对用户进行市场风险提示;
更值得关注的是,合同新增解约条款,双方可约定解约触发系数,当用户月度结算均价超过触发值累计达三次时,用户可单方面解除后续月份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江苏:规模差异化低价与风险提示预警
江苏电力市场的低价竞争呈现“规模差异化”特征:售电公司对几十万级客户报价约0.345元/千瓦时,对用电量千万级大客户报价更是低至0.331元/千瓦时。
对此,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风险提示,建议电力用户关注当前批发市场中长期、现货交易价格水平,非必要不签订100%电量的固定价格套餐,优先选择一半以上电量签订“比例分成”“价格浮动”等两类套餐,与批发市场实现有效传导,降低零售合同履约风险。
二、成因博弈 —— 新能源红利 vs 非理性竞争?
对于广东、安徽、江苏等地出现的这股低价竞争的浪潮背后,是业内对市场健康发展的深切忧虑,并由此分化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第一种态度:新能源红利支撑低价合理性
一方市场主体对此现象持乐观态度,认为当前低价并非非理性竞争,而是新能源全面入市带来的成本红利体现,其核心依据包括三大支撑点。
首先是政策驱动的新能源供给激增。截至今年4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了20.17亿千瓦,同比增长58%;风电光伏合计装机达到15.3亿千瓦,历史性超过了火电装机。2025年2月,国家层面发布136号文,明确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各地纷纷响应,2026年1月1日起新能源全面入市,广东更是从2025年11月1日起全省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新能源的大规模入市,从供给端为电价下行提供了基础。
其次是成本结构的根本性变化。随着火电装机占比已不足50%,以燃煤成本为核心的基准价体系代表性正在减弱。更重要的是,大规模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具备“前期投入、长期低成本”的运行特性,其接近于零的边际成本正在并将持续拉低市场整体电价水平。这一点已得到市场数据的初步印证:广东电网2025年11月代理购电价格已降至0.4329元/千瓦时,较前期水平明显回落,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新能源入市对电价的下行影响。
最后是市场预期的理性支撑。部分售电公司认为,2026年新能源新增产能释放后,现货市场价格会低于长协价格,有望稳定在0.35元/千瓦时左右。基于此判断,售电公司采取“少签长协、多买现货”的策略,通过低价零售合约锁定用户,再以更低成本从现货市场采购,形成盈利空间。
第二种态度:非理性低价危及市场稳定
另一方市场主体则直指低价竞争的非理性本质,认为这种模式不仅违背商业逻辑,更可能引发系统性市场风险,其担忧主要集中在三个层面。
其一,售电公司盈利模式面临崩塌风险。售电行业核心盈利逻辑是“批发购电成本与零售售电价格的价差”,当前超低价报价已将价差空间挤压至负数区间。江苏部分报价较政策下限低近10%,广东报价突破火电基准价下浮20%的底线,这种“以价换量”甚至“低于成本定价”的激进策略,本质是牺牲利润换取市场份额的激进策略,长期来看必然导致盈利难以为继。
其二,价格波动可能引发履约危机。电力批发市场受多重变量影响,一次能源(如煤、气)价格、气候变化、用电负荷等均可能导致电价大幅波动。此外,新能源发电出力的间歇性和不确定性也可能在特定时段推高实时电价。若2026年全球能源供需格局紧张导致化石能源价格走高,或遭遇极端天气引发用电负荷激增,亦或出现新能源出力不及预期的情况,批发侧市场出清电价完全可能大幅攀升。
举例而言,假设某售电公司以0.34元/千瓦时的价格与一家大用户签下1亿千瓦时的年用电量合同。若2026年其在批发市场的实际平均采购成本因故上涨至0.38元/千瓦时,那么每售出一度电,就将直接亏损0.04元。仅此一份合同,年度亏损额即高达400万元。对于同时签下多个此类“低价大单”的售电公司而言,累积的亏损将是毁灭性的。
其三,市场生态可能陷入恶性循环。低价竞争会倒逼行业陷入“降质竞争”——售电公司为控制成本,可能削减能源管理、负荷预测等增值服务,甚至通过合同陷阱转移风险。安徽出现的“低固定价高浮动价”套路,正是这种恶性竞争的典型表现。若任由这种趋势发展,将破坏市场信任基础,最终损害售电公司、用户、监管机构三方利益。
三、市场转向 —— 政策与成本倒逼报价理性化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的动态变化正在为这场争论提供新的注脚。11月13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严格按注册容量开展电能量交易的通知》,限制售电公司曲线调整。这一政策信号在电力市场引发连锁反应。
随着售电公司曲线调整自由受限,再加上11月动力煤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支撑,原有的低价签约方式恐难以实施。据业内人士测算,该政策实施后,批发侧自定义曲线的价值调整上限约为6厘/千瓦时。若叠加8厘/千瓦时的市场分摊费用,预计售电公司2026年的批发成本将达到374厘/千瓦时。与市场上普遍出现0.34+、0.35+元/千瓦时的报价相比,这一成本压力意味着零售市场整体报价预计将上调约2-3分/千瓦时。此举被视为引导市场回归理性的关键一步,也印证了第二种态度中对不可持续低价的担忧。
四、建议与出路——呼唤回归理性
(一)电力市场现状
据了解,2024年全国电力市场经营主体数量达81.6万家,同比增长8.9%。其中,售电公司有4409家,相较于2023年增加了335家。尤其是广东电力市场,其市场主体数量已达到1000家的历史高位,市场已呈现过度饱和状态。
若广东批零价差新政落地实施,按照售电公司以自身成本加1分作为客户结算价的规定,由于没有官方渠道能让客户分辨出哪家售电公司的成本更低,而且,此前签约的所有相关协议都需进行调整,后续还有核对过程,同时,之前合同的履行需要每户依据合同每月单独核算。这一系列情况能够优化筛选掉一批公司,对于那些谨慎签约、注重履约兑现的售电公司而言,此次新政反而是一个机遇。
(二)应对策略
(1)对售电公司的呼吁
回归商业理性:售电公司必须摒弃“跑马圈地”、不计成本的激进策略,审慎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成本控制水平和电力采购能力。要根据市场形势和自身实力,制定合理的报价策略,避免因低价竞争导致自身陷入困境。
诚信经营:杜绝误导性宣传和合同陷阱,与用户建立长期、稳定、互信的合作伙伴关系。在签约过程中,要如实向用户告知电力价格的形成机制、风险分担情况等重要信息,确保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提升专业与服务:竞争焦点应从单纯的价格战,转向提升负荷预测精度(例如,综合利用气象数据、历史用电行为等进行精准预测)、能源管理、综合节能服务等专业能力,以增值服务赢得市场。
(2)对电力用户的建议
警惕“低价陷阱”:深刻理解“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远低于市场合理成本区间的报价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被“早签享优惠”等营销话术迷惑。在选择售电公司时,要综合考虑其信誉、服务质量、报价合理性等因素。
审慎评估与决策:建议等待2026年年度交易方案正式发布后,结合明确的政策规则、对电力市场未来走势的综合判断,再行决策签约。
仔细审阅合同:重点关注价格形成机制、风险分担条款、违约责任等,确保线上电子合同与线下承诺一致,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或咨询支持。在签约前,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不清楚的地方要及时向售电公司或专业人士咨询。
(3)政府和监管部门的作用
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低价恶性竞争、合同条款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对于违规的售电公司,要依法进行处罚,提高其违法成本。
完善市场机制和政策: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价格参数和交易规则,引导市场回归理性。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用户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结语
面对售电市场前所未有的困局,行业内部呼吁各方保持理性。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政府和监管部门都应认识到,一个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电力市场符合各方的共同利益。
售电公司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而牺牲长远发展,要以理性的态度参与市场竞争,通过提升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来赢得用户和市场份额。电力用户要增强风险意识,不被低价所诱惑,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售电公司。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完善市场机制和政策,为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文件原文如下:


( 来源: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 作者: 欣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