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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太阳能学报》

  创刊于1980年,

  中国科协主管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主办

《太阳能》杂志社有限公司出版

《太阳能》杂志:

  Solar Energy

  CN11-1660/TK  ISSN 1003-0417

  国内发行2-164  国外发行Q285

《太阳能学报》:

  Acta Energiae Solaris Sinica

  CN11-2082/TK  ISSN 0254-0096

  国内发行2-165  国外发行Q286

详细内容

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5项辅机设备采购招标

近日,华电集团发布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5项设备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高压加热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41/18-FJ-004)

一、招标条件

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高压加热器)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

2.2项目规模:建设容量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设施和公用工程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机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4机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4个月内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高压加热器-汕头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高压加热器)(CHDTDZ041/18-FJ-00401):2台1000MW燃煤机组配套的高压加热器本体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高压加热器8台,卧式蛇管,蒸汽冷却器2台,含给水旁路液动三通阀4套),含设备供货、运输及至现场的保险等,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压加热器-汕头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高压加热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 A1 及以上)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台国内10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高压加热器组供货的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己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5-28 14:41到2025-06-05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06-18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5-06-18 09:00。

6.3 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给水泵汽轮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41/18-FJ-005)

一、招标条件

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给水泵汽轮机)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

2.2项目规模:建设容量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设施和公用工程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机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4机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4个月内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给水泵汽轮机-汕头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给水泵汽轮机)(CHDTDZ041/18-FJ-00501):2台1000MW燃煤机组配套的给水泵汽轮机(100%容量,含凝汽器)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含设备供货、运输及至现场的保险等,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给水泵汽轮机-汕头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给水泵汽轮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台国内10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100%容量给水泵汽轮机设备供货的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己投运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5-28 15:26到2025-06-05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06-18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5-06-18 09:00。

6.3 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循环水泵及双速电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41/18-FJ-006)

一、招标条件

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循环水泵及双速电机)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

2.2项目规模:建设容量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设施和公用工程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机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4机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循环水泵-汕头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循环水泵及双速电机)(CHDTDZ041/18-FJ-00601):2台1000MW燃煤机组配套的6套循环水泵设备(立轴抽芯式,含双速电机、8套蝶阀)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含设备供货、运输及至现场的保险等,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循环水泵-汕头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循环水泵及双速电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台国内10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立式循环水泵设备供货的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己投运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5-28 15:37到2025-06-05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06-18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5-06-18 09:00。

6.3 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中速磨煤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41/18-FJ-007)

一、招标条件

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中速磨煤机)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

2.2项目规模:建设容量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设施和公用工程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机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4机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中速磨煤机-汕头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中速磨煤机)(CHDTDZ041/18-FJ-00701):2台1000MW燃煤发电机组配套中速磨煤机设备12台(含电机12台)、石子煤设备12台、密封风机4台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含设备供货、运输及至现场的保险等,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速磨煤机-汕头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中速磨煤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台套国内10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中速磨煤机设备供货的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己投运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5-28 15:43到2025-06-05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06-18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5-06-18 09:00。

6.3 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主变压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41/18-FJ-008)

一、招标条件

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主变压器)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

2.2项目规模:建设容量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设施和公用工程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机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4机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4个月内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高压变压器-汕头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主变压器)(CHDTDZ041/18-FJ-00801):2台主变压器设备(额定容量:1160MVA额定电压:525±2×2.5%/27kV)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含设备供货、运输及至现场的保险等,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压变压器-汕头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主变压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台国内额定容量1160MVA及以上、额定电压500kV等级及以上的三相一体变压器设备的供货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己投运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5-28 15:56到2025-06-05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06-18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5-06-18 09:00。

6.3 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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